2016年華北電力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學習頻道 來源: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04-02 大 中 小
1.初審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招生、教學及科研等部門工作人員和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工作組,制訂審核工作辦法。由專家組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申請材料進行隨機網評,擇優(yōu)確定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并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考核資格。
2.考核
考核的形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考核時間:2016年6月11日。
筆試:主要考察高中階段基礎知識綜合應用,筆試科目為理工類:數學、物理,文史類:語文、數學。面試:學校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內容以考察理想信念、價值觀、綜合素質能力為主。通過初審的考生不參加測試者視為放棄資格。
3.資格認定doc.xuecan.net
學校根據考核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結合生源地及報考專業(yè)擇優(yōu)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及入圍專業(yè),經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審核,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4.優(yōu)惠政策
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一本控制分數線及以上即可被錄取到其入圍專業(yè)。
七、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
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根據各省級招辦的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且須將入選專業(yè)填報為第1專業(yè)志愿,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高考錄取時將通過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核,對符合志愿填報要求、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予以錄取。
八、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考核專家,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yè)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2.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開。
3.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在高校專項計劃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guī)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
4.我校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qū))。
九、聯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
招生網址:http://goto.ncepu.edu.cn/
電子郵箱:zsb@ncepu.edu.cn
聯系電話:010-61773377 61773020(傳真)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qū)
招生網址:http://202.206.208.40/zs
電子郵箱:ncepu_zs@163.com
聯系電話:0312-7523164 7525336(傳真)
本辦法經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發(fā)布和解釋,未盡事宜參照《華北電力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執(zhí)行。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
河北中考志愿填報系統(tǒng)入口 http://www.dianebuyshousesfast.com/nongcundanzhao/